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果断地作出了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从而使我们国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南京大学也通过拨乱反正和整顿恢复,重新获得了发展的活力,并开始教育改革的探索,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
一、拨乱反正初见成效
1977年10月,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周林调任教育部副部长兼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学校由党委副书记兼革委会副主任章德主持工作。同年11月,根据中央的通知,驻南大工宣队撤回原单位。1978年5月,匡亚明校长复出,担任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校长,章德任党委第二书记兼副校长。校党委认真执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团结广大师生员工,从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进行了一系列恢复整顿、拨乱反正工作,使南京大学迅速地由乱到治,安定团结,从而为实现学校工作重点的转移,为开展教育改革和推进学校事业的发展铺平了道路。
(一) 开展揭、批、查的群众运动
南京大学在“文革”期间首当其冲,是深受林彪、“四人帮”危害的重灾区之一。粉碎“四人帮”后,一个揭发批判“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即在南京大学掀起,历时两年有余。这个运动从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罪行入手,联系学校实际,揭露学校中同“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使运动逐步深入。后来这一揭发批判活动发展为以“三大讲”(讲路线、讲党性、讲团结)和“路线对比”等为内容的群众自我教育运动,师生员工以“国受其害、党受其害、身受其害”的大量事实和亲身体会,清算“四人帮”罪行,从路线上分清是非。
1977年9月,邓小平同志指出:“1971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纪要》要进行批判,‘两个估计’是不符合实际的,管教育的还背着个包袱,将来要摔筋斗的。”《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教育战线的一场大论战——批判“四人帮”炮制的“两个估计”》。南大把批判“两个估计”同批判林彪、“四人帮”推行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反革命路线结合起来,认识这“两个估计”是他们以往残酷迫害教育战线广大师生和干部的反革命实践在理论上的一个总结。结合批“两个估计”,同时批判“四人帮”在教育领域所鼓吹的种种谬论,广大师生终于摆脱了这个长期套在头上的“紧箍咒”而感到扬眉吐气,在精神上和政治上获得一大解放。在揭批查运动中,南大查清了学校内与“四人帮”阴谋篡权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全校受到审查的共计26人,其中定案处理的10人。
(二) 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
1978年4月,南京大学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遵照中央“有错必纠”方针,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所产生的各种案件进行清查和审理。此后,又认真复查历史上的老案。经过复查,推倒了对干部、教师和职工的各种污蔑不实之词,逐一地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落实了有关政策。
在所谓的“清队”、“一打三反”等运动中,全校受到审查的有上百人。1975年,学校曾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在处理“五·一六”问题的后期对这些问题进行过复查,但当时由于受“四人帮”的干扰,纠错并不彻底,复查后所作结论往往“留有尾巴”,当事人心中不满。这次重新进行复查,得到平反的冤假错案占全部案件的81.13%。学校分别在不同范围内宣布平反结论,恢复名誉。对于受林彪、“四人帮”的极左路线迫害含冤而死的教师职工,学校为他们举行了追悼仪式,补发了抚恤金,对其家属生活上有困难者,均按政策规定予以照顾。这批冤假错案的形成,主要是受极左路线的影响,错误地把学术问题当成政治问题,把政治问题扩大为敌我矛盾问题,把从海外回归者视为“特嫌”,把认识问题上升为“恶毒攻击”,甚至将逼供信的材料作为定案处理的依据。不是捕风捉影、老帐新算,便是无限上纲、乱扣帽子,致使许多好人蒙上了不白之冤,这是令人十分痛心的。
因参加1976年“南京事件”而被捕的李西宁、秦峰和康育义,经省公安局平反,于1978年11月释放。校党委于同年11月28日作出了《关于南京大学1976年3月29日事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指出:“1976年3月29日师生员工反对‘四人帮’的斗争是革命的行动,当时作为反革命事件处理是错误的。”“授予同‘四人帮’作斗争的李西宁、秦峰、康育义‘英雄战士’称号。”同年12月26日,共青团南京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做出了授予“李西宁同志模范团干部”的称号。至此,南京大学文革期间的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便基本结束。
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学校认真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重点是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首先是政治上给予信任,先后推荐了7名教授学者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另有28人担任省人大代表或省政协委员,有7人担任市人大代表,还有许多教师担任了全国、省的学术团体的领导职务。凡在文革前担任校、系领导职务的,尊重他们的意愿,大都恢复职务;并选拔了一批教师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其中地市级干部1名,县处级干部40名,科级干部34名。南大民主党派民盟、九三、民革等支部在文革期间备受摧残,曾被诬为“黑组织”、“国民党残渣余孽”、“反革命俱乐部”等,许多成员遭到批斗。1980年,南大的民主党派大都恢复了组织活动,他们表示今后要继续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这几年中,还在教师中加强了党建工作,共发展了党员35名。其次,在生活上改善条件,使500多位教师的住房条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讲师以上的教师全部用上了液化气炉,解决了近百名教师的“两地分居问题”以及“身边无子女问题”。
此外,“文革”期间全校教职工中有132户被抄家,抄走的物件有书画、首饰、自行车、衣物等,学校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组织人力认真追查,有52户追回原物,其余追回一部分,未追回的物件,由学校折价赔偿。
在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党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动手。匡亚明校长亲自批阅申诉案件,接待来访;主持落实政策工作的章德亲自处理大案要案,听取每个案件的汇报,逐个分析研究,甚至对复查结论作字斟句酌的修改,对要解决的问题都能及时果断地作出处理。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上级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指示及落实政策工作的检查验收标准,先后四次对南大进行检查验收,一致认为:南大落实政策的工作速度快、质量高,基本上达到了中央的要求。1982年10月,学校宣布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同时,撤消落实政策办公室。
此后,按照中央指示,南大又本着有错必纠的精神,认真复查“文革”前的各类历史老案。将1957年错划的右派甄别改正,并作了安置善后处理;1959年在反右倾运动中受到批判的也一一恢复名誉;1959~1966年间被错误地作为“反动学生”处理的结论则被全部推倒,先后恢复名誉。
南大胜利完成落实政策工作,得到了全校师生员工的衷心拥护。事实证明:它对日后南大的安定团结和事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 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
在揭、批、查运动的基础上,南大对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整顿。首先将那些参与“四人帮”阴谋篡权活动犯有严重错误的人,从校、系(处)的领导岗位上撤下来,纯洁各级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对有些干部作了必要调整。到1978年为止,调整的系(处)级以上干部共有17人。与此同时,把思想作风正派、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同志选拔到各级重要岗位,充实领导力量。
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南京大学领导班子由匡亚明(党委书记兼校长)、章德(党委第二书记兼副校长)、徐福基(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高济宁(副校长)、钟世勤(副校长)、范存忠(副校长)等人组成。197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任命丁光训(金陵神学院院长、后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为副校长。
1978年10月,教育部通知试行《全国重点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依原高校60条修改而成),着重对领导体制作了变动,将原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以校长为首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制,系总支对行政工作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的领导体制,改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系一级实行系总支委员会(或分委会)领导下系主任分工负责制”,取消校务委员会,设立学术委员会。南大据此实施新的领导体制,恢复成立南京大学自然科学学术委员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委员会,由高济宁、范存忠分任这两个委员会的主任。同年11月,鉴于外事任务繁重,又成立外事顾问委员会,由范存忠任主任。
在组织机构上,党委机构恢复一室四部,即: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武部;校行政设一室九处,即: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总务处、设备处、基建处、财务处和保卫处。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实行“两长”制,设总务长和教务长,协助分管校长管理有关总务后勤和教学科研方面的工作。又于1981年建立后勤分党委。至此,组织机构的整顿便告一段落,基本上适应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