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概况

一、院系调整后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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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系调整后的事业发展

(一) 人才培养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学制变化

1952年院系调整以后,南京大学设有13个系。1955年下半年,根据高教部的指示,天文系与数学系合并,改称数学天文系,俄罗斯语言文学系与西方语言文学系合并为外国语言文学系,心理学系并入生物系,在生物系下设心理学教研组。这样,至1956年9月,南京大学设有10个系。院系调整初,因学习苏联模式而设置专业,在13个系设置了20个本科专业,包括中文、历史学、考古学、英语、德语、法语、俄罗斯语、数学、物理、有机化学、胶体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天文学、动物学、植物学、心理学、地理学、气象学、气候学;另外还设立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金属非金属矿产地质、矿物分析、气象等4个专修科。在1952年至1955年间,为了适应国家建设对人才的需求,曾先后增设了植物生理学、人体及动物生理、地质学、地球化学、经济地理、地形学、地图学等本科专业,原来所设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地质专修科也发展为本科专业,而考古专业则并入历史学专业。这样,1955年,全校本科专业发展到28个。随着专业数的增加,学校办学规模逐步扩大。从1952年至1956年,全校在校学生从1 680?人增至3 829人,其中历史学系从55人增至253人,外文系从195人增至443人,数学系从124人增至395人,物理学系从97人增至507人,化学系从185人增至543人,气象学系从153人增至618人;全校专任教师则从249人增至523人;教职工总数从486人增加到1 297人。1956年时全校教职工中有教授81人,副教授36人,讲师92人,助教314人;行政人员323人,教辅人员160人,工勤人员291人。

本科生学制根据高教部的意见,1956年秋季入学的新生的修业年限由4年改为5年。

一度中止的研究生教育也开始恢复。1956年,南京大学正式招收副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其培养规格为: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水平、本门科学方面坚实的基础、有关国家建设的实际知识,并能独立进行专业的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具有独立的教学工作的能力。南大原计划招收75名副博士研究生(其中2年制7名,4年制68名),实际人学为42人,分别攻读25个专业方向,由胡小石、孙光远、魏荣爵、戴安邦等42名教授担任导师。

(二) 校舍扩充与《十二年远景规划纲要》

院系调整后,南京大学移设座落在鼓楼以西的金陵大学旧址,原有土地635.74亩,各种房舍3万平方米,空间狭小,且公私房地交错,甚为零乱。搬迁之后,基本建设百事待举,学校首先进行了基建平面设计。当时综合考虑了南大周围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并报经华东文教委员会及南京市政建设委员会同意,以天津路以西、上海路以东、渊声巷以南、广州路以北为南京大学发展范围,共有土地1 400亩。约定在此范围内的私人房地,由南大分批购买;公有房地,则视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拨给。学校规模暂以学生6 000人计,考虑日后发展,则以8 000~10 000学生的规模进行总体平面设计。设计分为三大块:(1)校本部:以东至天津路、西至金银街,南至汉口路,北至二条巷为范围,建立校本部;(2)学生宿舍区:以汉口路以南、广州路以北、小粉桥以西、青岛路以东的范围,为第一学生宿舍区,预计住学生4 000至5 000人;以南秀村以北、二条巷以南、金银街以西、上海路以东之范围,为第二学生宿舍区,预计住学生2 000至3 000人;同时为今后扩展留有余地。(3)教职员工宿舍区:以南秀村以南、广州路以北、上海路以东、青岛路以西为第一教工宿舍区,以二条巷以北、渊声巷以南、鼓楼街以西、北阴阳营以东之范围为第二教工宿舍区,以学校西边上海路两侧约55亩范围为第三教工宿舍区。

这是搬迁新址后南京大学绘制的第一个基建蓝图,如能付诸实现则可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较广阔的空间和较有利的物质条件。1952年秋至1953年,学校曾先后购进房屋47幢、土地64.3亩,使校本部与小粉桥一线联成一片,便利了南园学生宿舍建设。但以后的购房买地却日益困难,加上其他一些因素,使这份基建蓝图未能成为现实,造成了以后办学用地的窘迫和遗憾。

尽管如此,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学校基本建设仍然取得了十分可观的成绩。1952年至1953年,先后建成了南园学生宿舍5幢、教职工宿舍3幢、食堂1幢。1954年7月,东南大楼竣工,1956年,又先后建成天文台和气象观测站等教学科研设施。从1952年到1955年,3年间全校建筑面积由3.80万平方米增加到10.05万平方米。

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最高国务会上指出:“我国人民应该有一个远大的规划,要在几十年内努力改变我国在经济上和科学文化上的落后状况,迅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决定一切的要有干部,要有数量足够的优秀的科学技术专家。”在此精神鼓舞下,高教部提出了《高等教育十二年规划(草案)》。1956年4月,根据这一规划精神,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讨论制定了《南京大学十二年(1956~1967)远景规划纲要(草案)》,其中虽然未从总体上对南京大学的办学目标、发展水平做出预测或界定,却相当具体地列出了学校发展的分类目标,其要点如下:

1.事业规划。计划在1960年以前增设土壤学、自然地理学等专业。1957年夏在校专科生毕业后,专科人才培养任务即告结束;本科招生逐年增加,1960年后固定招新生1 390人,1965年,在校本科学生达到6 950人;计划在12年内招收研究生1 704人,毕业研究生1 085人,1967年在校研究生达到646人。此外,还将在数学和自然地理两个专业招收函授生,1967年在读函授生达1 650人。

2. 支援新建院校。拟分别抽调教师支援兰州大学、内蒙古大学、水文气象学院,并协助筹建合肥大学,负责培养输送教授、讲师、助教共250人,以及该校行政科长以上行政干部三分之一。

3. 科学研究。在12年内使所有教研组成为“该门学科的研究据点,在学术上能掌握世界科学的最新成果”,其中的一部分将成为“全国性的科学研究据点”。要求95%的教授、副教授,85%的讲师和70%的助教都能参加科学研究。

4. 师资补充与培养。12年内补充新的师资483人,至1967年全校师资总数为910人。对派遣出国讲学、进修的教师也有量的规定。

5. 基本建设。12年内新建各类校舍14.35万平方米,做到每4个学生住一间寝室,并适当解决讲师以上教员的读书备课室。

这一远景规划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和明显的指令性计划性质,很大程度上仅是当时高教部的《高等教育十二年规划(草案)》在南京大学的细化,而南京大学本身的办学特色和风格基本上没有得到反映。由于规划本身的这种缺陷,加上后来运动频仍、经济困难等客观影响,这一南京大学有史以来所制定的第一个中期发展规划很快就被束之高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