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概况

管理体制与组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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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体制与组织系统

南高初建时,在校长之下设立行政、议事两个系统,前者总揽全校事务,并分教务、斋务、庶务3处办公,各有主任一名;议事系统为校务会议,由校长以及教学各科、行政各处主任组成,附中、附小主任列席。故实际上是行政、议事不分。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复经多年实践,南高机构逐步充实完善,分工渐趋严密科学,至1920年,体制与机构基本定型。新体制有两个特点,一是采用“责任制”与“会议制”兼重的原则,有民主集中,又有明确分工,发挥了行政和教师两方面的积极性;二是行政机构少、议事机构多,前者高效率、无冗员,后者多由教授兼职,既减少了编制,又体现了“教授治校”的思想。至东大时期,则是完全仿照英美进行治校,一种近现代大学的管理模式已然形成。按照教育部核准的《东南大学组织大纲》,校长总辖全校事务,凡各科主任、各系主任、教授、讲师、助理及行政各部主任、各部职员、事务员等,均由校长延聘。为了真正体现出民主精神,发挥教授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各有关机构间的相互协调和彼此监督,东大采用了校长领导下的“三会制”,即设立评议会、教授会和行政委员会,分别负责议事、教学和行政事宜,各会均由校长兼任主席。其性质、职能和运作方式如下:

(一) 评议会

评议会系议事机构,类似校务委员会,具有一定的立法性质。其决议经校长批准后,行政部门即当执行。根据修改后的《东南大学组织大纲》,其主要职能是:议决学校教育方针;关于经济之建议事项;重要之建筑及设备;系与科之增设废止或变更;关于校内其他重要事项。评议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校长,任主席;骺拼恚钥浦魅纬渲桓飨荡恚步淌诓蛔?5人者由系主任充之,5~9人者除主任外再由教授互选1人,10~14人者由教授互选2人,余者类推;行政各部代表,除1人由主任充任外,其余由职务较重要者互选若干人充之,其人数与各系之比例相同;附中、附小代表,各2人,1人由主任充之,另1人由教职员互选。评议会为商讨校务便利起见,设有各种委员会,各委员会设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由评议会主席即校长在教授中指定。委员会有“常设”和“临时”两种,常设委员会有推广教育、游艺、招生、校舍建筑、出版、图书、运动、学生自治等8个委员会;临时委员会则是根据学校的工作重点和实际需要临时成立。比如,“制定校训委员会”和“制定校徽委员会”组织全校确定了东大的校训和校徽便是一例。东大的校训是“止于至善”,取于《礼记·大学》中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借用大学“三纲领”来表达东大志在使学风、校风及师生的言行均求臻于至善的寓意。东大的校徽为“银质圆形,以‘国立东南大学’六字为周纹,‘止于至善’四字直立于中”。(中大校友通讯:《我们中大的校训、校徽及起源》,《中大八十年》,第79页。)开始各教授参加委员会没有限制,后来则规定每人不得担任2个委员会以上的委员。(《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各委员会名单》,《南京大学校史资料选辑》,内部资料,1982年,第63~65页。)

(二) 教授会

教授会指导全校教学工作,议处全校教务上的公共事项,向评议会建议系科的增设、废止或变更,赠予名誉学位的议决,规定学生成绩的标准。教授会由校长、各科主任、各系主任及教授组成,校长为当然主席。教授会可以设立各种临时委员会,如暑期学校研究委员会、教学法研究委员会等,由教授会主席在教授中指定主任1人、委员若干人。各科设科教授会。

(三) 行政委员会

行政委员会是全校行政的中枢,协助校长执行校务。主任由郭秉文担任,另设副主任一人,由刘伯明担任。主任离校期间,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该委员会的职权是:规划全校公共行政事宜;督促审查行政各部事务;执行临时发生的各种行政事务。下设教务部、事务部、会计部、文牍部、图书部、出版部、体育部、建筑部、介绍部、女生指导部、医药卫生部和群育部,分头办理各项行政工作。

就学校的管理体制和组织实施情况来看,在南高、东大的前期和中期,郭秉文一心致力于事业的发展,工作务实,谦虚谨慎,作风民主,重视发挥“三会”以及校董会的积极作用,因此各组织运转灵活,学校事业稳步发展。及至学校规模日大、事业日盛、校长名声日隆,各科系之间、人际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显露出来。加之郭秉文活动纷繁,接触教师的机会渐少,而独断专行的作风日浓,于是在评议会、教授会上对郭的批评之声愈来愈多,郭遂以教授会、评议会成员大多重复为由,通过校董会撤销了评议会,更引起众多教授的不满和离去。故在1926年郭去职后东大修订的组织大纲中,不仅恢复了评议会,并且强化了教授会、评议会的职权。可见,权力需要制约。校长总理校务,固然要有科学的体制及机制与之相适应,但任何好的体制,又必须由人去执行;而领导者素质固然是关键,但必须以管理体制作前提,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925年初,东南大学的事业发展达到了顶峰。然而,随后所发生的“易长风潮”却使得如日中天的东南大学元气大伤。1925年1月6日北洋政府国务会议通过了免去郭秉文东大校长职务、任命胡敦复为东大校长的决议。这一决定引发了校内“拥郭派”与“拥胡派”、东大校董会(校董多为江苏各界实力派人物)与教育部的激烈争斗。由于“拥郭派”的抵制,胡敦复在长达四个月的时段里一直未能履职。其间,郭秉文被校董会派往国外考察;教育部决定取消校董会,而东大教授会则“退回教育部训令”,并成立校务委员会(推选陈逸凡为主席)主持校政;4月18日国务会议再度决定胡敦复为东大简任校长,教育总长章士钊坚持聘胡;东大47位教授宣布停教(当时南高教授共64位)。5月3日,胡拟“武力”赴任,请求省长“派卫队保护前往”,省长未予应允。是年7月,新任省长郑谦聘请原江苏教育厅长蒋维乔为东大代校长,“易长风潮”才逐渐平息。
        蒋维乔(1873~1958),号因是子,字竹庄,江苏武进人。早年留学日本时,接触了资产阶级革命思想,认为“救国之本还在教育”。民国成立后,历任教育部秘书长、参事、江苏教育厅长、东南大学教授,主持草拟了《中华民国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是民国教育体制的制定者之一。著有《中国近三百年哲学史》等。他任东大校长后,学校才逐步从急剧震荡中稳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