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菽

基本简介

潘菽(1897.7.13—1988.3.26),字水菽,原名潘有年,曾用名潘淑,著名心理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我国现代心理学的奠基人之一。江苏宜兴人,1897年7月13日生。原为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名誉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3月26日逝世。他于192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次年赴美留学,1923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硕士学位,1926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博士学位。1927年8月起任第四中山大学(后为中央大学)理学院心理系副教授、教授,曾两度兼任系主任。1949年中央大学更名后,任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兼教务长,同年11月任校务委员会主席,1951年任南京大学校长,同时兼心理系主任。前期执教30年,培养了许多心理学人才。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1983年任名誉所长。是九三学社的创始人之一,曾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他于1955年6月被聘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学地学部(后为生物学部)学部委员(院士)。1955年以后,一直担任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1956年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首任所长。他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深刻而独特的理论见解,对我国心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现代心理学主要奠基人之一。讲授过普通心理学、实验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理论心理学等课程,为中国心理学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人才。早年从事记忆、错觉、汉字知觉等实验研究后来主要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提出心理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社会科学,而是具有二重性的中间科学的观点将心理活动分为意向活动和认识活动,区别于传统的“知、情、意”三分法体系对意识、身心关系、个性等心理学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任职情况

中国科学院院士,历任中央大学心理系副教授、教授兼系主任,南京大学教务长、校务委员会主席、校长(1951—1957)等职。曾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首任所长,九三学社创始人之一,曾任九三学社中央副主席、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所长。

业绩评价

心理学家、教育家,我国现代心理学的奠基人之一。执教30年,培养了许多心理学人才。致力于心理学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深刻而独特的理论见解。对我国心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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