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光

基本简介

        李四光(1889.10.26—1971.4.29),字仲揆,湖北黄冈人,蒙古族,古生物学家、地层学家、大地构造学家、第四纪冰川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力学的创始人。曾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地矿部部长、中科院副院长。他于1905年赴日本留学,同年加入同盟会,1911年回国任教,后参加了辛亥革命,1912年赴英国伯明翰大学攻读地质学,1919年获硕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北京大学地质系教授兼系主任,1927年获英国伯明翰大学科学博士学位。1927—1948年参与创建中央研究院并任地质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其间,1932年任中央大学代理校长,1937年抗战爆发后,曾任中央大学理学院地质系名誉教授。1948年被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1949年后,任全国地质工作计划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地质部成立后,一直担任部长。1955年6月被聘为中国科学院生物学地学部(后为地学部)学部委员(院士)。化石新分类标准的提出、中国南方震旦纪与北方石炭纪地层系统的建立、中国东部第四纪冰川的发现与研究是他对地质科学的重大贡献。他所著的《中国地质学》是中国地质研究的经典著作。在我国开辟很多新学科,提出很多新理论、新问题,培育出大批人才。并为此奋斗终生,留下了丰富的科学文化遗产。


        研究方向:化石新分类标准的提出、中国南方震旦纪与北方石炭纪地层系统的建立、中国东部第四纪冰川的发现与研究。


出版著作

《中国地质学》。

任职情况

中国科学院院士,曾任地矿部部长、中科院副院长。1932年在中央大学任教,后任中央大学代校长。

业绩评价

中国地质力学创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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